燃烧 >> 燃烧新疆 >> 新疆便民 >> 乌鲁木齐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2008都市报讯 今后,不管任何人只要有擅自拆除、迁移燃气管道设施等行为,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11月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建设部门了解到,乌鲁木齐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除因火灾、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或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作业;禁止毁坏或擅自拆除、迁移燃气管道设施等。
任何人如违反《办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都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新疆昌吉第七中学百人食物中毒[11-05]
新疆出境游线路下调千元[11-05]
四大因素造就新疆最合算游[11-05]
新疆冬季旅游指南针2008[11-05]
孝敬爸妈冬季海南、北海安个家[11-05]
户外运动与旅游产业怎样更好地交..[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