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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应为生命留下一扇门

  • 作者:郁樗  来源:新疆晨报  日期:2007-11-26 12:02:50

  •     看了晨报日前刊登的《丈夫拒不签字导致妻儿在医院丧命》的报道,着实痛心。而且,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局面也许还将继续下去。
        院方不进行手术按说有理有据,但这种有理有据带来的结果却是两个生命的不幸结果。笔者不禁要问,“这个理,这个据”还有多少社会价值,又有多少人性意义?
        我的一位朋友在做阑尾切除手术前,医生向他母亲宣读了各项手术危险,什么大出血、肠粘连甚至死亡等,然后让她签字。他母亲当时就被吓坏了,由于父亲不在跟前,母亲没了主心骨,哆嗦了半天才签了字。毕竟儿子是娘的心头肉,你这一刀下去,万一出个三长两短……
        所以,我也能体谅一些患者家属的“签字恐惧”。
        但是,救死扶伤是医者的天职。就“丈夫拒不签字导致妻儿在医院丧命”这一事件而言,医院在患者身无分文的情况下积极抢救,并想办法劝说患者的丈夫,这都是值得肯定的。只不过,在这场道德与法律的较量中,法律战胜了道德。这本身也许算得上是法制的进步,只可惜,这种进步是带血的,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
        法律是正义的守护神,当法与理相悖,法律无法让人们心中那些代表正义、人性的道德感到安全时,是否就该对法律进行修正了呢?
        所以,希望无辜生命的逝去能唤醒相关法律的修正——是救命重要,还是签字重要?有无别的应对方案?
        民声讨论:您对这位读者的观点有何看法?欢迎结合切身体会来稿发表观点。□郁樗(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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