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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新疆农民工成争议焦点

  • 作者:  来源:新疆都市报  日期:2009-1-21 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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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劳动者仍在等待仲裁结果。

      不仅如此,还有更多的工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来,依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事实上,不仅仅是小企业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大中型企业都在钻《劳动合同法》的空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来,虽然不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新签劳动合同的平均期限有所延长。但餐饮、娱乐、旅游、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大多规模小、用工灵活,在企业用工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其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较低。

      此外,《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来,急骤增加的农民工群体劳资纠纷也使其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处长孙华告诉记者,2008年农民工群体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比2007年上升了125%。 “很多农民工不远万里到新疆打工,却因为各种原因得不到应有的工资。”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2008年11月,吐鲁番市43名农民工要求签订合同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双倍工资。此案也成为有媒体报道的新疆首例农民工讨要双倍工资案。

      河南洛阳人陆有为到吐鲁番打工已有5年。2008年5月底,陆有为在吐鲁番市一新建小区做土建工程。干了一个月后,陆有为和同乡的十几个工人多次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江苏某建筑安装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就这样,陆有为等人一边在工地干活,一边继续要求老板签合同。同时,他在工作之余查阅了《自治区劳动保障监督监察条例》和新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同年7月7日,陆有为等人向吐鲁番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相关情况。当时恰逢当地多个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举报8天后,吐鲁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建筑安装公司下发了《吐鲁番市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因为举报一事,陆有为和建筑商彻底“翻脸”了,建筑公司以工程质量不过关为由,没有结算工资。陆有为和42名农民工离开工地,双方的矛盾也由拒签合同上升到拖欠工资。

      同年10月7日,陆有为等人将4个包工头和建筑安装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七万多元工资,以及被告未与43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资纠纷,请求双倍工资赔偿。

      此案一经媒体披露,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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